来源:本站原创阅读:发布:2016-03-30
院属各(单位)部门:
按照《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健康体检制度》(十职院发【2006】71号)之规定,2016年组织女职工体检。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6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二、教职工持身份证可在太和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两家医院自由选择;
三、各体检医院设有体检备选项目,教职工根据自己不同需求可以用备选项目替代套餐内项目,超出规定体检价格的费用自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请阅读各医院体检须知。
妇委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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