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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发布:2013-04-01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1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4月6日,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按星期五的课程表上课),4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二、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调整工作,及时通知到教师和学生。

2.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各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学生活动安排和出行管理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学院常规值班要切实负责,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特此通知。

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