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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 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发布:2013-03-19

各总支(支部),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市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创”活动)的决定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学创”活动的通知(鄂高工委[2013]4号)精神,现结合实际,就我院开展“学创”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深化“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围绕“竞进提质、扎实开局”总要求,结合我院2013年的“一主三大”工作目标任务,组织推进全院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领会精神实质、牢记职责使命、把握历史机遇、再创发展佳绩,为我院建成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提供强大政治动力和精神动力,为服务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思想认识有新提高。通过深化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高度信赖、无比信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从思想上高度认同学院党委关于学院发展所做出的重大决策,进一步增强学院建成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信心和决心。

(二)工作作风有新转变。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六项规定”,认真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十职发[2013]4号),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党风带校风、引教风、促学风,在全院形成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风尚。

(三)服务能力有新提升。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把广大师生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广大师生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广大师生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解决师生实际问题。与此同时,主动对接社会需求,努力发挥高职院校直接对接产业的优势,不断提升服务十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贡献率。

(四)事业发展有新进步。组织动员广大干部师生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竞进提质、扎实开局,进一步增强办学活力和整体实力,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创新水平,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高质量完成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所有建设项目任务,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

三、主要内容

(一)学习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组织开展“走进校园、走上讲台、走进心灵”学习十八大精神形势政策教育活动。一是举办形势政策报告、专家辅导报告和各类研讨培训班;二是组织开展大学生“走基层、看变化,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三是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一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四是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要求,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我与职院共发展”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增强教职工投身学院发展的紧迫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学工部、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各总支。

(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提前准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实施。深入推进“三万”(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三百”(百名教师进百企、合作研究百个项目)活动,大力开展部门查课、干部听课、教师说课、学生评课和干部职工定期进宿舍、进食堂、进课堂现场办公服务师生活动,坚持党员干部公开承诺制度,努力解决在一些党员干部和教师中存在的党性不纯、为教不廉、脱离群众、作风不实、学术风气不正等问题。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院办、人事处、教务处、纪委、各总支。

(三)“双带双争”活动。巩固和深化“两访两创”活动成果,围绕“一主三大”目标任务和平安校园建设,继续在全院开展以“党员教师带头讲精品课、争做教书育人标兵,党员干部带头为教学一线服务、争做管理服务标兵”为内容的“双带双争”活动。教师要建设出一批受学生欢迎的精品课,要让学生实实在在享受到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的成果;干部要查找出工作不足,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能。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教务处、人事处、各总支。

(四)“我的梦·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校园文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我的梦·中国梦”征文大赛、主题宣讲比赛和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魅力职院、魅力人生”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开展“我的职院、我的未来”为主题的网络文化和书信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学工处、团委、党委工作部、各教学系。

(五)校风建设活动。组织开展以“教风、学风和管理服务作风”为内容的“三风”建设活动,提高师德水平,严格考风考纪,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校风督查,定期进行评比。同时,广泛开展“学雷锋、做好人、树新风”服务师生、奉献社会的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展示良好形象,引领校园风尚。

责任单位:学工处、教务处、纪委、各总支(支部)。

(六)“全民阅读进高校”系列读书活动。围绕“爱国爱校、健康成长”主题开展读书荐书活动,大力推行校园晨读、晚读活动,举行读书征文竞赛。评选表彰学院“书香单位”,营造浓厚的读书学习氛围。

责任单位:图文信息中心、各教学系部。

(七)平安校园建设活动。认真落实省里《关于创新校园安全管理和深化平安学校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案件)应急处置办法》,推进“三防”建设,做好预防和减少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加强和创新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积极探索推进校园网格化管理。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做好敏感时期和关键节点的维稳工作,确保学院政治稳定。

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各总支。

(八)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促进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院纪委(监察室)、党委工作部、各总支。

(九)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活动。建立创新创业俱乐部,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沙龙活动,搭建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孵化和指导服务平台;开设《创业基础》等必修课程,并将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专家库”;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项目申报、遴选和资金扶持工作。

责任单位:就业指导中心、学工处、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各教学系。

(十)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深化“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组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重点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实施“双带头”工程,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工作,提升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比例,提升总支(支部)的服务能力。加强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按“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高职院校党建研究和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提炼品牌。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各总支。

四、活动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3年3月开始,至2013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推进实施、总结提升三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中旬以前)。制定方案,召开“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动员大会,部署推动“学创”活动。

(二)推进实施(3月下旬至11月底)。根据上述各项活动具体安排,统筹组织好实施工作。

(三)总结提升(12月)。认真总结“学创”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遴选活动优秀案例,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探索增强学院发展动力、推动学院科学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学院“学创”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顾善远、院长魏文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周元国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院长助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穗川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工作部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总支(支部)、处室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积极创新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好“学创”活动。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把开展“学创”活动与推进学院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好统筹文章。各总支(支部)、处室要紧密联系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

(三)选树典型,营造氛围。及时总结“学创”活动中的新经验,充分发挥校内外媒体作用,集中选树一批好典型、宣传一批好经验、推广一批好做法。校园网要开辟专栏,加强典型宣传和经验推介工作。各总支、各部门要注重总结经验,上报典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中共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