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阅读:发布:2012-08-28
各位教职工:
接上级通知,我院的公务卡陆续办理到位,根据国库支付中心和十堰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使用手册的要求,公务消费实行公务卡或对公转账结算。从9月1日起,公务卡结算的持相应报销凭证和经职工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即银联小票),到财务处报销,否则不予核销。
财务处
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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